| 业内人士:发挥经适房职能需完善五大制度 |
| http://www.dbfc.cn 2010-04-28 16:01:54 |
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记者任芳)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就加强经济适用房管理发布通知。华讯商业地产俱乐部首席顾问高东旭28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建立五大限制性制度是经适房充分发挥职能的关键。
实行严明的准入制度。我国大多城市分配经济适用房的审核标准,都以家庭收入水平、人均居住面积等为主要指标,但也应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商品房价格水平。随着房价的快速增长,会有更多的“夹心层”无力解决住房需求,同样会引起社会稳定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扩大翻盖范围,才能够充分发挥经济适用房应有的作用。
制订严格的自用制度。经济适用房的社会保障性质,以及土地资源的短缺,客观上要求在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和使用上严格坚持“一户一房、自用自住”的基本原则,使有限资源能够最大程度地惠及广大中低收入者。
建立长效的监管制度。经济适用房市场秩序的维护重在监管。需要建立登记制度、公示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对经济适用房的使用者和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社会化监督。
执行强制性的招回制度。对于违反“自用自住、一户一房”基本使用原则,以出租经营、一户多房、另购商品房等现象,通过调查取证、警告公示、罚没赢利、强制收回等流程,予以坚决制止,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实施封闭化的流转制度。经济适用房的社会保障属性、指令性定价和计划性的供给形式,决定了其不宜采取完全市场化的自由再流通方式。应建立起由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回购的制度,保证有限的房源及早而真正地用于解决更多的中低收入者的紧迫需求。
高东旭建议,适度运用市场化手段,例如合理的价格浮动制度、市场的保值增长制度等,提高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公平性与效率性。在目前经济适用房供求矛盾极为突出,以及对经济适用房在认识、决策、投入力度和建设体系等方面存在不足的情况下,可采取集中推进的发展策略,用几年时间尽快规模化建设一批经济适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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